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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 评/“支联会”案本质是颠覆国家政权\韩成科

2026-01-26 06:01:51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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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散的“支联会”及3位前骨干成员被控香港国安法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继续在高等法院答辩。3人中何俊仁已经认罪,邹幸彤、李卓人否认控罪。邹幸彤日前更呈交台湾大学社会学系特聘教授何某的所谓“专家报告”,佐证“支联会”的主张并非违宪云云;控方则反对申请,指相关报告与案件无关,亦质疑有关报告立场偏颇。

借有明显立场的所谓专家之口去狡辩“支联会”颠覆立场,又有多大说服力?“支联会”的反中立场众所周知,多年以来该组织主张要推翻国家执政党,这也是“支联会”成立以来甚至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仍然坚持的“职志”,有人对于“支联会”的所作所为揣着明白装糊涂,更是自欺欺人,暴露其心虚胆怯。

与言论自由毫无关系

“支联会”案的本质并不复杂,就是颠覆国家政权,这无关言论自由更不是什么政治审判,而是坚守“一国两制”宪制秩序和捍卫香港国家安全的必要之举。国家安全具有凌驾性,香港落实“一国两制”的根本宗旨就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支联会”不论是纲领以及其所作所为都是违宪违法,多年来一直在香港社会散播反中思维,长期煽动市民对中央政府产生仇恨与敌视,挑战香港的宪制秩序和法治。审理“支联会”案是依法办事,更是香港法治的彰显,表明任何挑战国家主权、煽动颠覆政权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外国对于颠覆国家政权的罪行,都不能以言论自由作辩护,一些西方政客借“支联会”案大做文章,完全是双重标准,绝不会影响到法庭的公平裁决。

“支联会”案由开始审理之初已涉嫌被政治化,有被告先是在毫无理据之下要求更换主审法官,接着又多次以程序问题干预审讯,提出“撤销公诉书”程序,又对“专家证供”提出新的要求,近日甚至找来有鲜明政治立场的所谓学者,去狡辩相关主张是否违宪。然而,李运腾法官一针见血地指出“支联会”成员应最清楚该主张,加上应以常识客观理解主张含意,而非交由专家解释。

国家宪法第一章总纲第一条已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宪法明确列明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制事实,不存在任何合法手段去结束中共领导。

“支联会”利用相关主张抹黑国家执政党,但其含义却是十分清晰,就是要终结、颠覆,这当然不可能是合法的手段,“支联会”的口号和纲领已经涵盖其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本质。自2003年到2020年香港国安法生效前,有人就透过“支联会”发表大量煽动颠覆政权内容。每当香港出现政治风波之时,都会见到“支联会”的身影。

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支联会”仍然没有收敛,相关人等继续透过“支联会”宣告会坚持颠覆政权。2020年7月,有人在一次公开场合清晰表明“支联会”的反中立场,不惜违法也要坚持其颠覆的“职志”,就算在香港国安法实施后仍未改变。日前何俊仁认罪就是知道罪证确凿,与其死撑不如认罪争取减刑,这说明“支联会”一众违反香港国安法的犯罪事实难以推翻。

西方炒作图抹黑香港

一些西方政客和媒体对于有关反中乱港分子的案件,都一概抹黑为政治审判,尽管案中被告自己已经认罪,但这些政客和媒体仍然继续炒作。然而,“支联会”案的被告并非是因为言论入罪,也不是因为其政治立场被起诉,而是因为其行为违反香港国安法,涉嫌干犯颠覆国家政权罪,他们是犯法者而不是什么政治犯。西方每年都有大量涉及政治人物的案件,如果按照同一标准,这些人难道都是政治犯,这些案件难道都是政治审讯?

“支联会”案的本质十分清晰,就是企图颠覆政权,违反香港国安法,执法部门理所当然要进行检控,与所谓言论自由完全没有关系,言论自由更不是颠覆国家的保护伞。“支联会”在香港存在多年,但存在不代表就是合理,更不代表就是合法。回归以来香港在国家安全上长期缺位,导致对“支联会”的所为难奈其何,这是不正常的现象,也为香港带来诸多恶果。香港国安法实施后一法定香江,对于公然颠覆国家政权的“支联会”更不可能听之任之。

捍卫宪法是香港不可推卸的宪制义务。宪法确立的“四项基本原则”包括“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香港同样有责任捍卫,这是香港宪制秩序的基石,依法审理“支联会”案的重要性正在于此。各界相信并支持法官严格依法审理,坚定维护香港的法治精神。

香港文化协进智库高级副总裁、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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