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际法官协会(IAJ)通过修正后的《世界法官宪章》,确认“法官的独立性是法治社会公正正义的首要条件”,并明文规定“所有机构和当局,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国际层面,都必须尊重、保护及捍卫法官的独立性”。
遗憾的是,司法独立屡遭践踏,去年12月18日发生的事件尤为恶劣:美国国务卿鲁比奥宣布对国际刑事法院的两名法官实施制裁,理由竟是他们早前驳回了以色列终止加沙战争罪行调查的请求,并维持对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及前国防部长加兰特的逮捕令。换言之,鲁比奥竟动用一种本应用于惩治恐怖分子、毒贩和犯罪集团的机制,来打击那些依据《罗马规约》(已有125个缔约国签署)履行职责的国际司法人员。这种恐吓司法人员的行径,无论在全球范围还是普通法世界,均令人不齿。
对依法审判案件的司法人员施加惩罚,这是对法治的公然践踏,而法治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此道理并非深奥之学,倘若鲁比奥对刑事司法的运作稍有兴趣或了解之意,美国最高法院任何一位大法官皆能为其阐明。他的所作所为,是对美国作为IAJ成员身份的莫大讽刺。令人费解的是,美国在1月7日退出66个国际组织、公约和条约时,却并未退出IAJ。
正如由150个国家的民间社会组织组成、致力于争取全球正义的“国际刑事法院联盟”在1月5日所言,鲁比奥的行径“动摇了司法工作者必须能够在不受胁迫、恐吓或报复的前提下自由施行法律这一基本原则,对法院独立性构成了直接威胁”。
此外,该宪章规定“司法独立必须载入宪法或最高法律层级”。因此,IAJ理应对香港表示赞赏,因为基本法明文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人员履行审判职责的行为不受法律追究。”该条款保障法官免于本地干预,但却无法遏阻外部施加威胁。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在黎智英案定罪后严正指出,任何针对法官的制裁威胁“不容于文明法治社会”。他在2026年法律年度开启典礼上全面驳斥了那些借黎智英案妄称“香港法治已死”的西方论调,强调香港的法治坚韧、稳固不衰,并指出,威胁恐吓行为与贪腐贿赂行为一样破坏公义。张举能的发言可谓正当其时。早前美国国会叫嚣要制裁香港法官,而欧洲议会近日也要求制裁香港官员。然而,正如客观观察者所公认,香港司法管辖区在捍卫法治、维系刑事司法公正方面表现卓越,任何制裁措施都是不义之举。
“世界正义工程”公布的《2025年法治指数》显示,香港对法治的恪守强于美国,且香港司法机构在基本法下再度彰显了其运作独立性。国际律师协会(IBA)主席维斯科在香港出席2026年法律年度开启典礼时表示,香港拥有深厚法治传统,这是香港法律制度的基石。他所言极是,而这主要归功于司法机构的努力。香港司法机构以其恪尽职守、客观公正及专业精诚,在亚太地区享有盛誉。正如法官司法誓言所要求,“以无惧、无偏、无私、无欺之精神维护法制”。每一位参与诉讼者都知道自己将获得公平对待,若对案件结果不服,亦可行使上诉权。
黎智英被定罪后,IBA旗下“人权研究所”却声称裁决损害了香港民主和法治。维斯科随即与“人权研究所”划清界线,他解释指,该研究所可自由采取未必反映IBA官方立场的观点,这点解释颇为耐人寻味,但不难理解。该研究所的主任正是海伦娜.肯尼迪,她不仅是反华组织“香港监察”的赞助人,还曾担任污蔑中国的所谓“维吾尔法庭”之“外部顾问”。她还是“对华政策跨国议会联盟”的联合主席,该联盟在欧美议会串联,致力推动对香港施加制裁。
威胁法官等同于妨碍司法公正。那些试图破坏香港法律制度的人需要明白,香港的法官是有风骨的专业人士,绝非任人摆布的傀儡。无论外部施压手段何等恶劣,他们都不会屈服,纵面临威胁也会恪尽所能践行司法公义。虽然确实有少数海外法官因外部势力的压力而向香港终审法院请辞,然而绝大多数法官风骨铮然,对自己的职责所在认知清晰。
联合国法官和律师独立性特别报告员、美国法律学者玛格丽特.萨特思韦特早前强调声援法院的重要性。她说:“如果法官有责任抵制对其独立性的攻击,那么所有珍视人权、正义和法治的人也都有责任这样做。”因此,无论是律师、政治家还是市民,所有重视香港司法制度的人都应就此发声。关心香港的国际友人也应仗义执言,竭尽所能驳斥谬论。
若心怀公义之士在香港司法制度遭受诋毁时噤声,只会助长反华势力的气焰。因此,我们必须寸步不让,随时予以严正驳斥。
注:原文刊于《中国日报香港版》
律政司前刑事检控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