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灾发生两个多月来,如何长远安置灾民、如何推动制度改革,仍然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今日立法会将讨论修订《建筑物管理条例》,在楼宇管理问题上,政府固然要敢于求变,但亦必须做到情理法兼备,才能让改革找到最大公约数,让制度经得住实践考验。
过去五年,民政事务总署接获多达1630宗涉及大厦管理的投诉,说明宏福苑事件未发生前,市民对大厦管理已有相当多意见,相关改革更是刻不容缓。现时政府提出的建议,包括提高会议出席及投票门槛、完善利益申报制度、订明业主大会安排、改革委任代表文书制度、赋予主管当局更多权力五大方向,涵盖面广且有针对性。但是也有声音认为,应直接取消授权票,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虚假授权问题。
有鉴于授权票容易滋生造假的现实,产生这样的声音不难理解。但改革并非一蹴而就,操之过急的改变,反可能衍生更多问题,至少就现阶段而言,授权投票对一些身处海外或年长及行动不便的业主,仍有现实需要。改革也要考虑不同人群的切实需求,防止措施离地,制造类似强制佩戴安全带的问题。
授权票不可一刀切取消,但可以加强监管,尽量提高非法取得授权的成本。例如限制每人持有代表文书上限,列明业主签署前须知悉议程及表决内容。究竟具体成效如何,还要根据进一步落实情况作出调整,政府亦可考虑派代表亲自参与大维修等重要法团事务,或另外修例赋予相关部门仲裁权力等等。
一项影响千家万户的政策,是一场对政府管治能力的考验,关键是始终倾听市民声音,以市民根本福祉为依归。就像现时社会同样关注的宏福苑灾民安置方案一样,不可能存在“完美方案”,原址重建、收购、“楼换楼”,各有道理也各有困难,政府正在仔细收集居民和专业人士的意见,最大程度平衡各方利益,提供更多选项,按照法理情兼备原则提出“最优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