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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眼/“罪刑均衡”原则获充分彰显\顾敏康

2026-02-10 06:02:20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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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5日,香港特区高等法院依法裁决黎智英两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及一项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成立;2026年2月9日,法院宣布对黎智英的判刑:20年监禁。黎智英案从审理、定罪到判刑,是香港普通法制度下刑事司法的典范,全方位彰显了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定决心,也向世界证明了香港法治的公平公正。

黎智英案的审理是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彰显司法正当性的典范。黎智英案的审理历经156天公开聆讯,法庭审视了2220项证物、超8万页文件,14名控方证人出庭作供,黎智英本人亦出庭作供52天。经过控辩双方充分举证、交叉质证,法庭最终作出的855页裁决理由,详细阐释了法律原则与证据分析。香港司法机构无惧外部势力干预抹黑,独立行使审判权,庭审期间公众、媒体及外国驻港领事官员均可旁听,全程公开透明,充分体现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

依据充足判刑合情合理

对黎智英的定罪量刑,已经充分体现了罪刑均衡,具有合理性。所谓罪刑均衡,是指刑罚既要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适应,又要与犯罪者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

首先,对黎智英的定罪依据充足证据。毫无疑问,黎智英长期、有预谋地危害国家安全、破坏香港社会稳定,更是公然乞求美、英等国对中国及香港特区实施制裁。即便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仍不思收敛,继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法庭根据大量证据认定:(1)黎智英在香港国安法施行后仍然利用《苹果》进行煽动;《苹果》高层不仅知情,并愿意参与其中,是为串谋。(2)香港国安法施行后,黎智英、Mark Simon、陈梓华、被点名的同谋人士和其他人达成的共谋,在国安法实施后仍然实施共谋协议,即游说制裁等行动仍然继续。(3)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黎智英继续表达反中立场,并继续请求外国制裁,仅形式上而非实际上作出调整。

其次,对黎智英的判刑也是合情合理的。根据香港国安法,黎智英犯罪情节严重,罪行重大的,处终身监禁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院判处20年监禁,是非常谨慎的决定。法院从十个方面考虑了黎智英的犯罪情节是否属于“罪行重大”,包括犯案的处境、犯案的手法、犯案的次数、时间的长短和持续性、罪行的规模、是否有预谋犯案、有否涉及武力或以武力相胁、涉及的人数、请求制裁的目标对象、是否成功导致外国的制裁,及该罪行对香港特区及/或中国带来的实际或潜在影响。同时也考虑了黎智英高龄、健康状况及被单独囚禁等因素可能令其狱中生活比其他囚犯更为艰难,故酌情对量刑作出扣减。

黎智英案的审判全过程,体现了法院维护国家安全与人权保障的平衡,兼顾了程序正义与人道关怀。黎智英从被羁押到审理,其各项合法权利得到保障,包括在押期间获得妥善的医疗照顾,身体不适可得到及时、全面的诊疗;惩教署根据其本人意愿安排羁押方式,还为其提供专职教士的宗教服务,满足其合法的宗教需求;黎智英在判决现场身体状态良好,行走正常。这些细节充分说明,香港的法律始终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将人权保障融入刑事司法全过程。这些事实也彻底戳穿了外部势力关于“人权被侵犯”的虚假论调。

黎智英被法院裁定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后,特区政府、两个律师组织、各政团社团纷纷发声支持,香港市民拍手称快,认为这是对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有力震慑,同时也证明了黎智英犯罪行为对社会危害的严重性。黎智英为其犯罪行径付出法律代价,既是法治的正义伸张,也是对香港市民根本利益的维护,更是对所有企图挑战国家安全底线者的明确警示: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破坏香港稳定的行为,最终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维护国家安全重要里程碑

对黎智英案的判刑,不仅是对其依法惩处,更是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筑牢法治屏障的重要里程碑。该案充分证明,香港国安法是“一法安香江”的“定海神针”,既为维护国家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守护了香港的法治精神与市民的合法权益,也成为香港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强保障。进而言之,对黎智英案的定罪量刑,既显示了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与执行机制日趋完善,也说明了唯有筑牢国家安全底线,才能守护香港市民的共同家园,才能让香港在“一国两制”框架下实现由治及兴的长远发展。

香港教育大学教授、香港基本法教育协会执行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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