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6年2月10日发表《“一国两制”下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实践》白皮书。阅毕白皮书,笔者深深感受到香港今天由治及兴的勃勃生机并非偶然,而是无数爱国爱港者的心血。维护国家安全这条路,经历了千回百折的磨难才有今天的成果。但正因如此,如今每一步才显得如此坚定有力。
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然而,回顾香港回归后的发展历程,这一最高原则的落实屡遭种种阻碍。作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香港具有履行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宪制责任。这本是筑牢安全守护家园的应有之举,却在别有用心者恶意操弄下,遭到污名化和妖魔化,直至被迫搁置。
国安法“一法安香江”
此后的十多年,国安漏洞持续扩大,反中乱港分子变本加厉,最终引发2012年“反国教风波”,2014年的非法“占中”、2016年的“旺暴”,以及2019年的“黑暴”等一系列乱象。这段惨痛历史告诉我们,国安防线的任何妥协,最终损害的都是全体香港市民的福祉。面对国安漏洞引发的严重问题,中央政府果断出手,制定香港国安法,终结了香港多年来在维护国家安全法律上的真空,“一法安香江”,推动香港实现由乱到治迈向由治及兴。
笔者于2021年参选立法会议员,已把“推动23条尽快立法”作为参选政纲之一。当选立法会议员后,第一项口头质询就是询问政府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工作进度,关注有关第23条立法的宣传和解说工作。有赖香港国安法止暴制乱,让社会重回正轨,香港才有机会在2024年展开《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立法工作,完成这拖了二十多年的功课。
香港国安法与香港本地法律有机结合,构成了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基础。作为当时审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的法案委员会成员之一,笔者注意到草案虽然提及行政长官可就特定事宜向特区政府的任何公务人员发布行政指令,但并未有赋权行政长官和行政会议订立维护国家安全附属法例的权力。另一方面,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安委)在维护国家安全机制中的角色相当重要,但草案没有任何条文提及国安委的角色、定位及职能。在面对未来难以预期的国安风险上,笔者和其他委员都关注草案是否具有足够的前瞻性。
最终,特区政府从善如流,提交修订加入赋权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可订立维护国家安全附属法例,以及明确要求任何人作出法律授予其任何职能上的任何决定时,均须尊重并依法执行国安委的判断和决定的相关条文,令本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体系,在顶层设计上衔接全国人大“5.28决定”和香港国安法,确保面对未知挑战时的制度韧性。2025年,根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的授权,通过《维护国家安全(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规例》和《维护国家安全(禁地宣布)令》两项附属法例,为驻港国家安全公署依法有效履行职责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
维护国安没有完成时
白皮书的公布,具有标志性意义。一方面说明香港维护国安进入了常态化、法治化的新阶段;另一方面,它不仅是一份总结,更是一份面向未来的宣言。“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没有完成时,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使命永担在肩。在复杂的国际环境下,笔者必定全力配合特区政府,联同社会各界持续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助力提升全民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彻底消弭反中乱港势力残留的毒素。
立法会议员